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次委员会文件

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次委员会文件

川社二委〔2021〕22号

    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

    关于印发《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

    按照中央、省委统一安排,2021年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发〔2021〕6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6号)、《中共四川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两新〔2021〕1号)要求,制定《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2021年3月18日

 

    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关于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发〔2021〕6号)、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6号)、《中共四川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在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两新〔2021〕1号)要求,对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社会组织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贡献社会组织力量。

党史学习教育要遵循把握正确导向、发扬优良学风、注重融会贯通、坚持创新求实的基本原则,深刻汲取历史经验,全面掌握实践要求,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现强化理论思维、坚定信仰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增强能力本领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所属社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在中共四川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成立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廖永康

二综合党委书记

副组长:杨伟

童浩男

成员:向军

冯鍛

任俊

戴静

李方祥

马媛

谢黎静

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第

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副书记

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副书记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民政厅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处副处长

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民政厅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处主任科员

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科员

民政厅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杨伟同志兼任,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抽调组成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派出指导组,对所属社会组织开展庆祝活动、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学习教育结束后领导小组撤销。

 

三、学习要求

    (一)把握学习重点。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

    (二)明确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的1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材料;延伸学习《中国共产党四川历史》《四川党史人物传》《苦难辉煌》等阅读材料;组织观看党史文献专题记录片《大型党史文献纪录片一中共共产党历史》。

    (三)突出社会组织特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新党建重要论述,中央、省委关于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社会组织发展史、两新党建工作发展历程等内容。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实践载体,引导社会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

 

四、工作安排

    党史学习教育贯穿2021年全年,面向全体党员。从党中央召开动员大会到“七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以全面学习党史为重点,深入了解党的百年奋斗史,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从庆祝大会到总结大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指导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明确继承传统、立足当前、开创未来的实践要求。

 

    (一)开展专题学习。

    1.原原本本自学。社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由书记带头、党员参与,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悦读党史"读书活动、读书分享会等,用好“学习强国”四川学习平台、“共产党员''教育平台,组织党员扎实开展自学,认真学习指定学习材料、重要参考材料和延伸阅读材料,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2.开展学习交流。社会组织各支部要依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采取读书会、学习沙龙、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学习交流。社会组织党组织之间可进行交流,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增强学习效果。鼓励邀请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积极分子参与学习交流。

    3.讲专题党课。“七一”前后,邀请省级两新工委负责同志到社会组织讲1次专题党课,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给支部党员讲1次专题党课。可邀请“七一"勋章获得者、全国全省“两优-先”代表等先进典型讲专题党课。讲党课要聚焦重点、突出针对性,讲出特色。通过理论和实际结合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党的百年奋斗史的认识理解,形成人人讲党课、处处是课堂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政治引领

    1.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后,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开展1次“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想一想“入党为什么、为党做什么、跟党干什么”,进一步笃定初心,坚定永远跟党走的信念。组织党员代表参观主题展览等活动。

    2.开展专题宣讲。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各社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带头深入社会组织或联系点至少进行1次专题宣讲,用党的历史教育感召党员,提升广大党员的精神境界;组织开展党史专题讲座。可邀请受到全国、全省表彰的优秀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出资人(负责人)等做宣讲,讲好四川社会组织故事。

    3.推动落实“两个覆盖”工作。积极对接选派到本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在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指导帮助下积极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组织专题培训

    1.开展集中培训。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党委依托党校、社会组织孵化园等,有计划地开展驻所属省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所属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

    2.开展自主培训。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针对社会组织党员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微讲堂、微报告、微党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学习培训。

    3.开展现场教学。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利用四川丰富的红色资源,组织党员参观党史党性教育基地、两新组织党性教育基地、两新组织党建示范单位,瞻仰参观革命遗址遗迹、革命博物馆、纪念场馆等,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党史党性教育。

   

    (四)开展系列活动

    1.结对共建活动。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结对共建,与“彝路相伴”六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新型社区结对共建活动,链接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社会服务。

    2.爱党奋进活动。(1)书画、摄影征集。以“我爱我党''为主旨,开展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号召广大群众采用书法、美术、摄影等艺术方式,聚焦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历史变迁、城乡面貌、生态环境、现代产业、民生事业等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各方面,展示建党100年来的发展成就。(2)文学作品征集。以“奋进新时代、抒发爱党情''为主旨,举办文学作品征集活动’号召广大市民群众、党员干部、学生群体等以不同视角反映建党100年来的发展变化,抒发爱党、爱国、爱家乡等浓烈情怀,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3.党史故事一百讲活动。以“建党百年、印记百年”为主旨,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自主开展党史宣讲活动,以党支部书记讲党课、邀请专家学者线上线下讲解等形式,组织社会组织党员和群众回溯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聚焦党领导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现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时期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见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程,在巴蜀大地传承发扬红色精神。

    4.重走初心路活动。以“重走红色之路、传承革命精神”为主旨,组织所辖社会组织党员、群众赴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红色革命根据地,寻访初心印迹,传播红色火种,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激励广大党员砥砺初心,立足岗位干实事、凝心聚力谋发展,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5.“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丄(1)立足岗位发挥作用。广泛开展“党员示范车间”“党员示范班组”党员先锋示范岗”创建活动,实行流动挂牌制度,推动党员“亮身份、树形象、显作用”,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的良好风貌。(2)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及其从业人员专业特长,整合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等志愿力量,组织开展“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送技能、送岗位”等志愿服务活动。社会组织党员要到所在街道、社区“双报到”,每名党员至少要参加1次志愿服务,为群众办实事。(3)深入开展慰问帮扶。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中的老战士、老党员、困难党员、英烈后代等的关爱,“七一”前集中开展1次走访慰问、助困帮扶。

    6.参与城乡基层治理。省委两新工委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市(州)行推介活动,将优秀社会组织推介到各地帮助孵化、提供服务。各社会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城乡基层治理,融入区域化党建体系。

    7.助力乡村振兴。省委两新工委组织省级社会组织党委持续开展“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行动。各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与村级党组织联系帮扶、结对共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

    8.“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民政部关于减税降费的重大决策部署,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通过“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的活动,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规模,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增强服务企业能力,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贡献力量。

 

   (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社会组织党支部要召开1次严肃认真、形式多样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党性分析,交流学习体会,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四、相关要求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学习教育各项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各社会组织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习安排,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社会组织党组织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调动和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到活动之中,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同各项重点工作同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互促共进。

    (二)创新学习方式,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各社会组织不同层面、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教育,分类实施,整体推进,保证质量。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习教育的新方法、新机制、新载体。要坚持实事求是,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在学习教育中走过场、搞花架子,防止弄虚作假、应景造势,防止出现“低级红”高级黑”现象,真正达到党员受教育、社会受熏陶的目的。

    (三)做好宣传报到,强化结果运用。要及时总结、宣传党史学习教育中涌现出的新鲜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让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把握主线、聚焦重点、结合工作,克服党员学习历史中可能存在的知当下而不知过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知其一而不知其二、知其表而不知其里等短板问题,坚持学做结合、学做一体,进一步营造学史、知史、明史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史学习教育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

 

中共四川省社会组织第二综合委员会

2021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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